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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是我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,梳理关系国计民生的若干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、居民收入、城市消费水平,依据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与其他商品之间的比价关系、城市居民收入与城市消费水平,无疑对考察北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与增长规模,具有一定的尺度作用与基础理论意义。求小说网 qiuxiaoshuo.com
北宋涉及国计民生的若干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粮食、绢布、食盐、茶叶、酒(曲)等物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最基本的消费品,它们作为特殊的商品,对消费者而言,代表了必须的支出;对于生产者而言,其用来交换的部分则代表了必然的收入;对zhèngfǔ而言,还意味着重要的税收来源。尽管一定时期的粮食、绢布、食盐、茶叶、酒(曲)等生活必备品的价格,势必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,但总有一定的变化幅度或变化空间。
1.1粮价。粮食是民众最基本的生活必备品,一定时期的粮价可以反映当时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。粮价主要受5个因素制约:①全社会粮食的收获数量。在国家人口数大致稳定时,通常丰年粮价低,荒年粮价就要变高。然而,粮价变低,不一定代表社会富有以及全民购买力增加,所谓谷贱伤农;粮价变高,也不一定说明遇到灾年,全民购买力增加也可能导致受“等价交换”因素制约的粮食价格变高。交换粮食,可以反映人与人之间交换劳动成果以及各种劳动成果的丰足程度。②社会可供流通的金属货币数量与民众持有的货币数量。不同时期的粮价高低不一样,不一定准确反映了粮食的稀缺程度,民众手头金属货币拥有量增加,粮价可能变高。世上流通的货币数量不足,可导致粮价变低。如苏辙诗云:“钱荒粟帛贱如土,榷峻茶盐不成市。”(《栾城集卷九》)③同一年份不同地区的粮食收获量不同,丰收地区的粮食能够流入歉收地区而平抑粮价。④国家动用粮食储备,对粮价施加影响。⑤粮食与其他商品之间实现等价交换的程度。
分析《宋史#8226;食货志》(表1)可以看出,北宋米价随农业收成的变化,每斗米的价格变化幅度大致在40~100钱之间,开国初曾出现过斗米10余钱,尔后也曾“斗米有至四百”钱,但这都是比较特殊的时期出现的现象,不具代表xìng。(注:宋制1石等于10斗,1石等于120斤,1斤等于16两,每斤相当如今的633克)
杭州地处江南鱼米之乡,粮食价格变化能一定程度反映国家的民生状况。元祐时期(1086~1093),苏轼任杭州地方长官,考察他此时的一系列奏折,可以看出当时米价变化与农业收成的关系。那时“杭州城内,生齿不可胜数,约计四五十万人。里外九县主客户口,共三十余万。”(《论叶温叟分擘度牒不公状》)每户若以4人计算,杭州城与里外九县人口大致在190万人左右。在苏轼看来,斗米低于30钱以下,那么米价就显得太低了。苏轼在《与程正辅四十七首(之二十九)》说:“……今惠州秋田大熟,米贱伤农,而秋米六万余硕,九分二厘以下纳人户卖米,众人皆云今年米实无价,若官中价钱紧急,人户更不敢惜米,得钱便卖,下稍不过三十文足。”如果斗米高达90钱以上,米价就显得太高了。元祐四年(1089)11月,苏轼在《乞赈济浙西七州状》中反映:“勘会浙西七州军,冬chūn积水,不种早稻,及五六月水退,方插晚秧,又遭干旱,早、晚俱损,高下并伤,民之艰食,无甚今岁。见今米斗九十足钱,小民方冬已有饥者。”翌年2月,他在《乞赈济浙西七州状》中指出:“……杭州自来土产米谷不多,全仰苏、湖、常、秀等州般运斛斗接济,若数州不熟,即杭州虽十分丰稔,亦不免为饥年。自去岁十月以后,米价涌长,至每斗九十足钱。近岁浙中难得见钱,每斗九十,便比熙宁以前百四五十,因粜常平米,每rì不下五六万人争籴,方免饿殍。”元祐六年(1091)7月,苏轼在奏折在反映:“杭州rì粜三千石,过七月,无米可粜,人情汹汹,朝不谋夕,但官场一旦米尽,则市价倍踊,死者不可胜数,变故之生,恐不可复以常理度矣。”(《乞将上供封桩斛斗应副浙西诸郡接续粜米札子》)
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,宋初就建立了“常平义仓”制度,由户部右曹掌管,“以常平之法平丰凶、时敛散……以义仓振济之法救饥馑、恤艰扼”。(《宋史#8226;职官》)“乾德(961~967)初,诏诸州于各县置义仓,岁输二税,石别收一斗。……淳化三年(992),京畿大穰,分遣使臣于四城门置场,增价以籴,虚近仓贮之,命曰常平,岁饥即下其直予民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屯田常平义仓》)尽管如此,国家有时仍不能保证粮食安全,如熙宁时期,浙江发生最严重的灾情,“饿死五十余万人”。苏轼奏折中披露:“两浙市易出钱百万缗,民无贫富,皆得取用,而米不可得,故曳罗纨,带金玉,横尸道上者,不可胜计。”(《奏浙西灾伤第一状》)“(臣)又在浙西累岁,亲见水灾,中民之家有钱无谷,被服珠金,饿死于市。”(《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》)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,粮食生产严重歉收,国库存粮告罄,尽管拿出“百万缗”金钱赈灾,有钱也买不到粮食,“曳罗纨,带金玉”、“被服珠金”,“横尸道上者,不可胜计”,甚至连中产之家也难以幸免。“罗纨金玉珍珠”虽然是财富的象征,但当发生粮食危机时,却无法救命。
元祐时期,浙江用来平抑粮荒的价格大约是每斗67~70钱。苏轼在《相度准备赈济第四状》中提到:“见今苏、湖、杭、秀等州,米价rì长,杭州所籴粗米,以备出粜,每斗不下六十七至七十足钱,犹自收籴不行,恐须至更添钱招买,方稍足用。”由此推测,一般年景,国家用来收购大米的价格应该低于67钱,大约在50~60钱之间浮动,若低于斗米50钱,那么谷贱势必伤农了。
在浙江遇到灾情的元祐时期,苏轼在《乞赐度牒籴斛斗准备赈济淮浙流民状》中提到了其他地区粮价问题,他说:“……勘会本州见管封桩陕西军兵请受及禁军阙额粳米三千七百余石,估定每斗八十文,小麦三万三千余石,估定每斗六十文,绿豆二千一百余石,估定每斗五十五文,粟米三百余石,估定每斗九十文,豌豆五千一百余石,估定每斗六十文。淮条,许估定价例出粜。除勘会本州军粮粳米年计不足,今将转运司钱兑籴上件封桩粳米充军粮外,其余小麦、绿豆、粟米、豌豆可以奏请擘画钱物,尽数兑籴,准备赈济流民。”粳米每斗80钱,小麦每斗60钱,绿豆每斗55钱,粟米每斗90钱,豌豆每斗60钱,这是国家遇到荒年时较高的粮价,无疑在一般年景,这些粮食都要低于上述价格。
北宋东京消费的粮食,主要靠调拨各地的粮食来解决。《元丰九域志》记载了元丰时期开封府的城市人口规模:“户。主一十八万三千七百七十,客五万一千八百二十九。”主、客户共计234799户。每户平均人口按照5人计算,东京大约有117.4万人。若根据漕运粮食的数量,东京人口最多时期,实际要超过200万人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云:“漕运宋都大梁,有四河以通漕运:……至太平兴国初,两浙既献地,岁运米四百万石。……太平兴国六年,汴河岁运江、淮米三百万石,菽一百万石;黄河粟五十万石,菽三十万石;惠民河粟四十万石,菽二十万石;广济河粟十二万石:凡五百五十万石。非水旱蠲放民租,未尝不及其数。至道(995~997)初,汴河运米五百八十万石。大中祥符(1008~1016)初,至七百万石。”又云:“自熙宁以来,其法始变,岁运六百万石给京师外,诸仓常有余蓄。”若以人均每年消费3石粮食计算,大中祥符时期京师人口(包括驻军、流动人口)可达233万人。表1《宋史#8226;食货志》中记载的某些基本生活消费品的物价变化情况
品名与价格出处
米(斗)40~100文(400文)
其曰坐仓:熙宁二年,令诸军余粮愿籴入官者,计价支钱,复储其米于仓。王珪奏曰:“外郡用钱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师,今京师乏钱,反用钱百坐仓籴斗米,此极非计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
(熙宁三年)判大名府韩琦言:去岁河朔丰稔,米斗不过七八十钱,若乘时多敛,俟贵而粜,不唯合古制,无失陷,兼民被实惠,亦足收其羡赢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屯田常平义仓》)
侍御史毛注言:“当时(元丰旧制)商旅皆悦,争运粮草,入于边郡。商贾既通,物价亦平;官司上下,无有二价,斗米止百余钱,束草不过三十;边境仓廪,所在盈满。自崇宁来钞法屡更……致使官价几倍于民间,斗米有至四百,束草不下百三十余钱,军储不得不阙,财用不得不匮。”
绢(匹)1000~1500文
太平兴国二年,江西转运使言:“本路蚕桑数少,而金价颇低。……绢上等旧估匹一千,今请估一千三百,余以次增损。”从之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)神宗即位……令次年输绢,匹为钱千,随夏税初限督之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
熙宁三年,御史程颢言:“京东转运司和买绸绢,增数抑配,率千钱课绢一匹,其后和买并税绢,匹皆输钱千五百。”(同上)布(匹)
150~300文(1360文)
皇祐中,诏:“广西赋布,匹为钱二百。如闻有司擅损其价,重困远人,宜令复故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)
自天圣间,官以三百钱市布一匹,民甚便之。(同上)
咸平初,广南西路转运使陈尧叟言:“准诏课植桑枣,岭外唯产苎麻,许令折数,仍听织布赴官场博市,匹为钱百五十至二百。”至是,三司请以布偿刍直,登、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,沂布千一百,仁宗以取直过厚,命差减其数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
登、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,沂布千一百,仁宗以取直过厚,命差减其数。(同上)
盐(斤)
20~160文
“初,盐课听以五分折银、绸、绢,盐一斤计钱二十至三十……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)
太平兴国三年,石拾遗郭泌上言:“剑南诸州官粜盐,斤为钱七十。盐井浚深,鬻盐极苦,樵薪益贵,辇之甚艰,加之风水之虞,或至漂丧;豪民黠吏,相与为jiān,贱市于官,贵粜于民,至有斤获钱数百,官亏岁额,民食贵盐。望稍增旧价为百五十文,则豪猾无以规利,民有以给食。”从之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)
淳熙三年……漕臣赵公浣增盐直斤百钱为百六十。(同上)
元祐元年……四川数州卖邛州蒲江井官盐,斤为钱百二十,近岁碱泉减耗,多杂沙土;而梓、夔路客盐及民间贩小井白盐,价止七八十。(同上)
茶(斤)
15~917文
茶有二类,曰片茶,曰散茶。……买腊茶斤自二十钱至一百九十钱有十六等,片茶大片自六十五钱至二百五钱有五十五等,散茶斤自十六钱至三十八钱五分有五十九等;鬻腊茶斤自四十七钱至四百二十钱有十二等,片茶自十七钱至九百一十七钱有六十五等,散茶自十五钱至一百二十一钱有一百九十等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)
天圣元年,……首考茶法利害,……如鬻舒州罗源场茶,斤售钱五十有六,其本钱二十有五,官不复给,但使商人输息钱三十有一而已。(同上)
酒曲(斤)1
50~250文
自chūn至秋,酝成即鬻,谓之“小酒”,其价自五钱至三十钱,有二十六等;腊酿蒸鬻,候夏而出,谓之“大酒”,自八钱至四十八钱,有二十三等。凡酝用粳、糯、粟、黍、麦等及曲法、酒式,皆从水土所宜。诸州官酿所费谷麦,准常籴以给,不得用仓储。酒匠、役人当受粮者给钱。凡官曲,麦一斗为曲六斤四两。卖曲价:东京、南京斤直钱百五十五,西京减五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酒坑冶矾香附》)
(元丰)二年,诏:“在京鬻曲,岁以百二十万斤为额,斤直钱二百五十,俟鬻及旧额,令复旧价。”(同上)
1.2绢价。宋代绢以“匹”来度量。北宋对绢的标准宽度、长度与重量的规定是:“自周显德中,受公私织造并须幅广二尺五分,民所输绢匹重十二两,疏薄短狭、涂粉入药者禁之;河北诸州军重十两,各长四十二尺。宋因其旧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北宋时期的每匹绢的价格大约在1000~1500钱之间(表1)。若每斗米按60钱换算,一匹绢可换大米16.7~25斗。
宋时“和买”是官府为了保证庞大常备军的军需供应,向民间购买丝麻等产品。为此,官府需在丝麻产区置场“和买”各种产品。“和买”实质是一种带强制xìng的收购制度,也就是用较低的价格来收购,具有变相赋税xìng质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记载:熙宁三年御史程颢的奏折曾反映“京东转运司和买绸绢,增数抑配,率千钱课绢一匹,其后和买并税绢,匹皆输钱千五百。”大观(1107~1110)初,“江西十郡和买数多,法一匹给盐二十斤,比钱九百,岁预于十二月前给之。”可见,“和买”每匹绢的最高价曾达到1500钱,而最低价曾达到900钱。正如“谷贱伤农”一样,每匹绢给值900钱,同样也是“绢贱伤民”。
绢的具体价格还与质量等级密切相关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说:“太平兴国二年,江西转运使言:‘本路蚕桑数少,而金价颇低。今折徵,绢估少而伤民……绢上等旧估匹一千,今请估一千三百,余以次增损。’从之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)也就是说,在太平兴国时期,上等的绢每匹“旧估”为1000钱,时价可增加至1300钱。如果绢的品质达不到“上等”,价格自然要打折扣。
除绢以外,北宋还产苎麻布、登(州)布、莱(州)布、端(州)布、沂(州)布等织物,这些织物的价格差别较大,通常布的价格在150~300钱之间,即苎麻布每匹150~200钱;天圣期间,广义的“布”每匹300钱,百姓则乐意接受。登布、莱布、端布每匹1360钱,沂布每匹1100钱,这个价格当时就认为偏高了。(表1)1.3盐价。宋代食盐实行的是官榷专卖制度。食盐以“席”来度量,通常每席为116斤。至道二年,“池盐”曾按“席一百一十六斤半”计算。还有所谓的“大席”,每席为盐二百二十斤,这是“猾商贪吏”相互勾结,用法定的“席值”买盐,从而获得220斤食盐的贪污现象。
食盐按生产方式分为池盐(颗盐)、海盐(末盐)、井盐(末盐)等种类,由于食盐的品质差异很大,甚至等级可以细分到21个级别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会子盐上》说:“盐之类有二:引池而成者,曰颗盐,《周官》所谓盬盐也;鬻海、鬻井、鬻碱而成者,曰末盐,《周官》所谓散盐也。宋自削平诸国,天下盐利皆归县官。官鬻、通商,随州郡所宜,然亦变革不常,而尤重私贩之禁。……颗、末盐皆以五斤为斗,颗盐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,有三等。”“末盐之直,斤至自四十七至八钱,有二十一等。”
生产食盐的成本很低,生产方法也比较简单,加之国家实行专卖制度,所以收购价格显得很低,而卖出的价格很高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指出:宋仁宗时,“河东唯晋、绛、慈、隰食池盐,余皆食永利盐。其入官,斤为八钱或六钱,出为钱三十六”。说明池盐(颗盐)每斤的实际生产成本要低于8~6钱。若考察北宋各地的盐价,大致在20~160钱之间(表1),每斤36钱已获利甚丰,如果高出36钱应该算是暴利了。尽管生产川盐(井盐)的成本可能要高于池盐(颗盐)许多,如果“豪民黠吏,相与为jiān,贱市于官,贵粜于民,至有斤获钱数百,官亏岁额,民食贵盐”,那么巨额的盐利,并非官府所得,都被jiān商污吏化公为私了。
盐价过高时,国家也常采取拿出库存来平抑盐价的办法。《梦溪笔谈#8226;官政一》(卷十一)云:“运盐之法,凡行百里,陆运斤四钱,船运斤一钱,以此为率。”“京师食盐,斤不足三十五钱,则敛而不发,以长盐价;过四十,则大发库盐,以压商利。使盐价有常,而钞法有定数。行之数十年,至今以为利也。”也就是说,运盐(贩盐)是可以加价的,每贩运100里,陆运每斤可加价4钱,船运每斤可加价1钱,当京城每斤食盐市场交易价在35钱以下时,这是百姓可以接受的价格,当食盐长的40钱以上时,zhèngfǔ就要卖出库存的食盐来“压商利”。官方认可的最高盐价,上限每斤是40钱。
食盐与粮食之间的比价,北宋有“斗米斤盐之说”。宣和四年(1122),榷货务云:“古有斗米斤盐之说,熙、丰以前,米石不过六七百,时盐价斤为钱六七十;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,而盐仍旧六十。崇宁会定盐价,买盐折算,酌以中价,斤为钱四十,今一斤三十七钱,亏公稍多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中》)也就是说,北宋的惯例是,1斤盐相当1斗米的价钱。熙宁、元丰以前大约60~70钱。而多数情况是,食盐的平均价格大约是1斤值40钱。显然,当粮食稀缺、米价上涨时,榷货务要求盐价与米价挂钩(每盐斤250~300钱),是非常不适宜的,因为在相同的自然生产条件下,盐业生产成本要比粮食生产低得多。
盐价成本低而获利高,官府也常用食盐充当等价物,通过“和买”、“预买”绸绢的办法,变相增加赋税。苏轼在《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四事一处行下状》中指出:“臣今看详,内蚕盐钱绢一事,盐本至轻,所折钱绢至重。只如江都县每支盐六两,折绢一尺。盐六两,元价钱一十文五分足,绢一尺,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。其支盐纳钱者,每盐五斤五两,纳钱三百三十一文八分足,比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已多一百八十三文足。又将钱折麦,所估麦价至低。”可以看出,“盐本至轻,所折钱绢至重”,江都县“和买”、“预买”一尺绢,只付给“盐六两”,而“六两盐”实际价值是10.5钱,一尺绢的实际价值则为28.1钱。“和买”、“预买”食盐则必须用钱来交纳,“支盐纳钱者”每交纳“五斤五两”盐额的现钱为331钱8分,比实际市场价格(28钱/斤)要多缴183钱(实际盐钱为148钱)。
生产食盐的技术含量低,只要有盐水资源,老百姓都能自产,因此官方为打击私盐制定的盐法十分严酷。苏轼在《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》中披露:“每执笔断犯盐者,未尝不流涕也。……(食盐生产极容易)民肯舍而不煎,煎而不私卖乎?顷者两浙之民,以盐得罪者,岁万七千人,终不能禁。”“两浙之民”每年因私盐获罪的人数确实十分惊人,百姓自产食盐,显然不能排除自产自用,因为若食用官府的高价食盐,1~2斤盐几乎要与1斗米的价格等值了,而盐比稻米的生产成本要低得多。
1.4茶价。与食盐一样,宋代茶叶实行的也是专卖制度。择产茶的“要会之地,设榷货务”,同时“官自为场,置吏总之,谓之山场”,采茶之民受官吏管理,谓之园户。“岁课作茶输租,余则官悉市之。其售于官者,皆先受钱而后入茶,谓之本钱;又民岁输税愿折茶者,谓之折税茶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)《梦溪笔谈#8226;官政二》云:“本朝茶法:乾德二年,始诏在京、建州、汉、蕲口各置榷货务。五年,始禁私卖茶,从不应为情理重。太平兴国二年,删定禁法条贯,始立等科罪。”
茶叶以“斤”来度量,通常每斤为16两。茶有片茶、散茶等种类,不同的茶叶品种有不同的质量等级,有的甚至分出190个等级。由于茶叶的品种、质量、等级繁多,所以价格变化很大,大致每斤在15~917钱之间。
1.5酒曲价。宋代户部的职能之一就是掌“榷酒”,“以供邦国之用”。置“监当官,掌茶、盐、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,诸州军随事置官,其征榷场务岁有定额,岁终课其额之登耗以为举刺。”(《宋史#8226;职官》)州城内皆置酒务,百姓可以酿酒,定有岁课。百姓只能使用官方制造的酒曲,用现钱购买。正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酒坑冶矾香附》云:“酒宋榷酤之法:诸州城内皆置务酿酒,县、镇、乡、闾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,若有遗利,所在多请官酤。三京官造曲,听民纳直以取。”北宋官方的酒曲价每斤在150~250钱之间。酿造的酒类有“小酒”与“大酒”之分,“小酒”分为26个等级,每斤5~30钱;“大酒”分为23个等级,每斤8~48钱。(表1)京城官卖酒曲,中期年配额可达120~180万斤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(卷二百九十九)云:“诏在京卖曲,以百二十万斤为岁额,斤钱二百五十,候卖及旧额,复旧价,酒户所负白糟、糯米钱,更展限二年带纳。京师曲法,自熙宁四年定以百八十万斤为岁额,斤钱二百。”
《梦溪笔谈#8226;辨证一》曾探讨酿酒与消耗粮食的关系问题:“余以制酒法较之,每粗米二斛,酿成酒六斛六斗。今酒之至醨者,每秫一斛,不过成酒一斛五斗。”此处的“量制”,使用的是“旧制”,即1石=2斛,1斛=10斗,1斗=10升。“醨”:味不浓烈的酒;“秫”:黏高粱。就是说,1斛高粱可酿造1.5斛酒,1斛粗米可酿造3.3斛酒。北宋诗歌中反映1斗好酒可以卖到100钱左右,如苏轼《蜜酒歌(并叙)》云:“西蜀道士杨世昌,善作蜜酒,绝醇酽。……百钱一斗浓无声,甘露微浊醍醐清。”王安石《后元丰行》亦云:“百钱可得酒斗许,虽非社rì长闻鼓。”以此为据,1斛(10斗)高粱若酿成好酒,大约可卖1500钱左右。
北宋时期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
北宋社会发展虽长期受到边境战争的制约,但还算相对长治久安。国家安定促进了经济繁荣,城市化进程加快,城镇数量大幅度增加,城市人口膨胀,城市手工业、商业和运输业、服务行业逐渐扩张,这些蓬勃发展的产业为居民提供了从业机会与收入来源,也兴旺了北宋城市的商品经济。北宋的官吏阶层及其家庭,是城市居民的主要构成之一。北宋官员的“月俸”包括货币、粮食、绢、薪、蒿、炭、盐、茶、纸等物品。“奉录自宰臣而下至岳渎庙令,凡四十一等。”其中货币收入,最高的“宰相,枢密使,月三百千”,最低的吏大约每月货币收入为500钱。其中有三百千、二百千、百二十千、九十千、八十千、六十千、五十五千、四十五千、三十五千、三十千、二十九千、二十千、十八千、十七千、十五千、十四千、十三千、十二千、十千、八千、五千、三千、二千、一千五百、一千、七百、五百等级别,譬如:“河南府河南、洛阳县令,三十千。诸路州军万户已上县令,二十千;簿、尉,十二千。七千户已上令,十八千;簿、尉,十千。五千户已上令,十五千;簿、尉,八千。三千户已上令,十二千;簿、尉,七千。不满三千户令,十千;簿、尉,六千。”(《宋史#8226;职官#8226;奉禄制上)
对于县级以下的官吏来讲,月俸9000~3000钱便属收入微薄之列,假如家庭人口较多,那么必须“兼农商之利”才能养家糊口,即家中必须有其他的劳动者,从事“农商”等职业以添补生活开支。王安石在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中说:“方今制禄,大抵皆薄。自非朝廷侍从之列,食口稍众,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。其下州县之吏,一月所得,多者钱仈jiǔ千,少者四五千,以守选、待除、守阙通之,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,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,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。”苏洵老年时,曾上书韩丞相“乞一官职”。“跑官要官”目的是希望得到微薄的俸禄养活家庭,他说:“洵年老无聊,家产破坏,yù从相公乞一官职。……复有求于相公者,实以家贫无赀,得六七千钱,诚不足以赡养,又况忍穷耐老,望而未可得邪。”(《上韩丞相书》)可以看出,如果城市家庭每月有7000~6000钱收入,虽然不算富裕,但这样的家庭就能够维持大致的生活消费了。役夫收入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下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记载了元丰四年役夫的收入水平,如均州、邓州三万人,为鄜州、延州运输军用物质,“rì支米钱三十、柴菜钱十文,并先并给”;而陕西都转运司从“诸州差雇车乘人夫”,“人rì支米二升、钱五十”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(卷三百四十三)云:元丰七年,“诏:鄜延、环庆路如有合兴工城寨,许和雇人,rì支钱百、米二升,禁军愿就雇者听。”大致是,每个劳役每月可收入1500~3000钱,米60升左右。但是,有些参与特殊工程项目的役夫,工价较高。譬如元祐元年,苏辙在奏章中说:“臣窃见近岁京城外创置水磨,因此汴水浅涩,沮隔官私舟船。……民间每夫rì雇二百钱,一月之费,计二百四十万贯,而汴水浑浊,易得填淤,明年又须开淘,民间岁岁不免此费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七十)可见,当米价较低时(如斗米80钱以下),每夫rì雇200钱比每rì100钱、2升米,其收益显得要高一些。
医生也是城市居民中收入比较稳定的群体。王安石在《处士征君墓表》中称赞一个姓杜的医生,会写诗词文章,行医则“无贫富贵贱,请之辄往。与之财,非义辄谢而不受”。杜医生在自己的寓所为人看病,“rì得百数十钱则止,不更筮也”。看来杜医生非常讲医德,不愿多收钱,甚至减免穷人的钱,如果愿意多看病,收入本可多一些,每月收入在6000~10000钱左右应该不成问题。
城市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工商业活动,商人是城市居民中收入较高的群体,而富商的收入则远远高于许多官吏的收入。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必然与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。北宋的首都东京(汴梁)是当时是世界上规模最大、人口最多、经济最繁荣的都市,也体现着当时最高的消费水平。孟元老自崇宁二年(1103)至建炎元年(1127)北宋覆亡,曾在东京共生活了23年,他在撰写的《东京梦华录》一书的《序》中描绘东京说:“太平rì久,人物繁阜,垂髫之童,但习鼓舞,班白之老,不识干戈”,“举目则青楼画阁,棱户珠帘,雕车竞争驻于天街,宝马争驰于御路”,“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,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。八荒争凑,万国咸通。集四海之珍奇,皆归市易,会寰区之异味,悉在疱厨”。苏轼亦曾指出:“夫京兆府,天下之所观望而化,王政之所由始也。四方之冲,两河之交,舟车商贾之所聚,金玉锦绣之所积,故其民不知有耕稼织纴之劳。富贵之所移,货利之所眩,故其不知有恭俭廉退之风。”(《苏轼集#8226;策别十七首(之四)》)东京兴旺发达的手工业、商业和运输业、服务行业,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高的消费服务,而且也为从业者带来高的经济收入。
通过北宋的商业税收,可从侧面反映工商业的规模与商人群体的收入水平。北宋的商业税率是:“商税凡州县皆置务,关镇亦或有之;大则专置官监临,小则令、佐兼领;诸州仍令都监、监押同掌。行者赍货,谓之‘过税’,每千钱算二十;居者市鬻,谓之‘住税’,每千钱算三十,大约如此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商税市易均输互市舶法》)崇宁元年,右仆shè蔡京指出:“祖宗立禁榷法,岁收净利凡三百二十余万贯,而诸州商税七十五万贯有奇,食茶之算不在焉,其盛时几五百余万缗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茶下》)崇宁六年,尚书左丞宇文粹中指出:“京师商税、店宅务、抵当所诸处杂收钱一百余万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会计》)若采用“住税”的标准,即“每千钱算三十”来度量,崇宁时期“京师商税、店宅务、抵当所”反映的工商业的规模大约在3340多万贯,全国经济最兴盛时期的工商业规模(诸州商税)大约在16670万贯左右。
北宋社会的城市消费水平
北宋从建隆元年(960)建立政权,到绍兴三十二年(1162)覆亡,长达202年。在这样长的一个时间段里,社会发展有动荡期也有平稳期,年成有丰收期也有灾荒期,要系统地探讨社会的消费水平,存在很大的难度,这里只能撷取部分断面,来看处于相对稳定发展阶段的社会消费水平。
3.1城市建设的消费水平
水利工程:熙宁十年秋天,黄河在澶州曹村埽决口,大水淹至徐州城,经奋力抗洪,城市得以保全。明年,国家拨专款改建徐州“小城,创木岸四”,填平了为拦洪筑堤、在城内取土形成的15个巨型大坑,重修了“澶州灵平埽,水不复至”。苏轼《奖谕敕记》记载了该项工程的开支:“有旨赐钱二千四百一十万,起夫四千二十三人,又以发常平钱六百三十四万,米一千八百余斛,募夫三千二十人。”徐州水毁建筑修复加固工程,应该属于北宋大中型水利建设工程,国家专项开支达3044万,支米1800余斛(宋代1斛=5斗),累计用工7043人。
北宋时,杭州钱塘江航运,长期以来一直受到cháo水与江中礁石的威胁。先是,“章献皇后临朝rì,以江水有皇天荡之险,内出钱数十万贯,筑长芦,起僧舍,以拯溺者”。尔后,为了解决“长淮之险”,又兴建了“龟山河”工程,支“钱十万贯、米十万石,起夫九万二千人”,虽然减轻了航运之患,但问题未能彻底解决,江中仍有“浮山之险”。苏轼任杭州郡守,“二十年间,亲见覆溺无数”。浮山峙于江中,来往船只触礁沉没,“公私亡失,不知一岁凡几千万”。苏轼根据采访与实地勘察,提出了开凿“石门运河”工程,并山而东,由大慈浦北折至小岭,“凿岭六十五丈”,“度用钱十五万贯,用捍江兵及诸郡厢军三千人”,大约需要二年能够建成。福建、两浙士民,听说要“开石门”,“万口同声,以为莫大无穷之利”。(苏轼《乞相度开石门河状》)
(2)文化设施工程:兴建学校是北宋时期全国普遍开展的文化工程。庆历四年三月,“诏天下皆立学,置学官之员”。吉州旧学在夫子庙,校舍狭窄,拟新建学校,筹集到社会捐资“钱一百五十万”,用劳力“二万一千工”,“良材坚甓之用凡二十二万三千五百”,新校建成后,学者常有300多人。欧阳修称赞吉州学舍说:“学有堂筵斋讲,有藏书之阁,有宾客之位,有游息之亭,严严翼翼,壮伟闳耀,而人不以为侈。”(《吉州学记〈庆历四年〉》)苏轼在《南安军学记》中谈到南安军郡治的学校建设经过,他说“南安之学,甲于江西”,校舍建设“始于绍圣二年之冬,而成于四年之chūn”,“为屋百二十间,礼殿讲堂,视大邦君之居……又以其余增置廪给食数百人”。该项工程属官修民助工程,据称民间捐赠了大量的钱款(没有说明具体的数额),而官方投资为“钱九万三千”贯。
寺院建设。徐州荐诚禅院,建有“铁浮屠十有三级,高百二十尺”。继而又建造“五百罗汉”,花费“钱五百万”,平均每尊罗汉的造价为1万,苏轼专门作《荐诚禅院五百罗汉记》,认为:“论事易,作事难;作事易,成事难。”“论必作,作必成者,其功名岂少哉!”钱塘、临安县所管“钱氏坟庙”,由于庙宇旧屋“木植朽损”,“一百余年不曾修治,例皆损塌”,修复工程费用为“一万二千八百九十贯九百九十九文”。(苏轼《乞桩管钱氏地利房钱修表忠观及坟庙状》)湘潭县药师院建造“释迦佛、十八罗汉塑像”,欧阳修说“凡用钱二十万”。(《湘潭县修药师院佛殿记〈景祐三年〉》)
(3)公署、营房修缮工程:苏轼在任杭州知府时,杭州公署“官舍城门楼橹仓库”“大段隳坏”,“使宅楼庑,欹仄罅缝,但用小木横斜撑住,每过其下,栗然寒心”,“军资甲仗库,尤为损坏”,“使院屋倒,压伤手分书手二人”,“鼓角楼摧,压死鼓角匠一家四口”……苏轼奏请修缮“官舍城门楼橹仓库二十七处”,需要开支“四万余贯”。(苏轼《乞赐度牒修庙宇状》)
元祐八年十月,定州驻军曾修建营房四所:一是“修盖营房共四千一百一十七间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一万七千六百九贯六百八十文省”;二是“修盖营房共三千七百二十间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一万五千五贯二百八十一文省”;三是“修盖营房一百一十八间,并合添井眼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五百五十八贯一百六十七文省”;四是“营房共一十六间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七十四贯六百一十二文省”。每间营房的造价大致为4.63~4.03贯钱。(苏轼《乞降度牒修定州禁军营房状》)
(4)城廓建设工程:“宿州自唐以来,罗城狭小,居民多在城外。”苏轼提出“展筑外城”工程,即:“展筑外城一十一里有余,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万有余工,每夫用七十省钱,召募雇夫及物料,合用钱一万九千余贯,约五年毕工。”(苏轼《乞罢宿州修城状》)
(5)漕船工程:北宋为了保证京城汴梁的粮食供应,需要调拨江淮大米,南粮北运要仰仗江南的漕运业。漕运一般以“十船为一纲,扬州差军将押赴河yīn”。载重量“一千石”的漕船,“每造一船,破钱一千贯,而实费不及五百贯”。(苏轼《论纲梢欠折利害状》)
3.2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
旅游:苏轼在他的诗作中多次谈到出游的消费水平,估计“数rì游”大约在100钱左右。《初入庐山三首》云:“青山若无素,偃蹇不相亲。要识庐山面,他年是故人。……如今不是梦,真个在庐山。芒鞋青竹杖,自挂百钱游。可怪深山里,人人识故侯。”《赠王子直秀才》云:“万里云山一破裘,杖端闲挂百钱游。五车书已留儿读,二顷田应为鹤谋。水底笙歌蛙两部,山中奴婢橘千头。幅巾我yù相随去,海上何人识故侯。”
(2)药价:“中下品药”一服(一啜)大约1~5钱。元祐时期,苏轼在杭州担任地方长官时遇到饥民疫病大作,利用圣散子“分坊治病,活者甚众”。(《宋史#8226;苏轼传》)苏轼在《圣散子后叙》中说:“《圣散子》主疾,功效非一。去年chūn,杭之民病,得此药全活者,不可胜数。所用皆中下品药,略计每千钱即得千服,所济已及千人。由此积之,其利甚博。凡人yù施惠而力能自办者,犹有所止,若合众力,则人有善利,其行可久……”圣散子“每千钱即得千服”,即一服药的药价是一文钱。《梦溪笔谈#8226;药议》(卷二十六)云:“汤、散、丸,各有所宜。……大率汤剂气势完壮,力与丸、散倍蓰。煮散者一啜不过三五钱极矣,比功较力,岂敌汤势?”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(卷三)曾谈到邵晔用“圣惠方”治病救命的一事,他说:“景德中,邵晔出为西帅,兼领漕事,始请于朝,愿赐圣惠方与材之费,以幸一路。真宗皆从其请,岁给钱五百缗,今每岁夏至前,漕臣制药以赐一路之官吏,盖自晔始。”
当然,一些名贵药材的价格通常是比较高的。譬如苏轼曾记载用以养生的中药——白术,1两可卖到300~600钱。他在《与章子平十五首(之十四)》中云:白术一味,“舒州买者,每两二百足,细碎而有两丝。舒人亦珍之。然其膏润肥厚,远不及宣、湖所出。每裹二斤,五六百足,极肥美,当用此耳。”
城市水价:苏轼在《乞子珪师号状》中谈到元祐五年杭州的水价问题。他说:“沈公井复坏,终岁枯涸,居民去水远者,率以七八钱买水一斛,而军营尤以为苦。”
(4)书画、砚台、笔墨等消费:苏轼作为诗人和艺术家,在他的作品中往往涉及书画等文化消费情形。《仆曩于长安陈汉卿家见吴道子画佛……》云:“贵人金多身复闲,争买书画不计钱。”《四菩萨阁记》说:吴道子曾为长安藏经龛大门创作了“八版”画,“阳为菩萨,yīn为天王,凡十有六躯”,有客人“以钱十万”得到其中“两版”并向苏轼展示,“轼归其直,而取之以献诸先君”。《书赠王文甫》说:“王文甫好典买古书画诸物。今rì自言典两端砚及陈归圣篆字,用钱五千。余请攀归圣例,每rì持一两纸,只典三百文。”《书岭南笔》说:“绍圣三年五月二十七rì,过水西,见卖笔者,形制粗似笔,以二十钱易两枝。”《试东野晖墨》云:“世言蜀中冷金笺最宜为墨,非也。惟此纸难为墨。尝以此纸试墨,惟李廷珪乃黑。此墨兖人东野晖所制,每枚必十千,信亦非凡墨之比也。”
洪迈在《容斋随笔》(四笔卷第五)中谈到赵德甫编撰《金石录》的经历,赵德甫常常怀揣500钱去相国寺市场,“市碑文果实归,相对展玩咀嚼”,曾为无钱购买价值20万钱的《牡丹图》而“惋怅者数rì”。
品尝野味:苏轼在《食雉》诗中,谈到消费两只野鸡用了100钱。《食雉》云:“雄雉曳修尾,惊飞向rì斜。……喧呼勇不顾,投网谁复嗟。百钱得一双,新味时所佳。烹煎杂鸡鹜,爪距漫槎牙。”
(6)考试舞弊:欧阳修曾抨击考试舞弊事件,他说:“窃闻近年举人公然怀挟文字,皆是小纸细书,抄节甚备。每写一本,笔工获钱三二十千。亦有十数人共敛钱一二百千,雇请一人,虚作举人名目,依例下家状,入科场,只令怀挟文字,入至试院,其程试则他人代作。事不败则赖其怀挟,共相传授。事败则不过扶出一人,既本非应举之人,虽败别无刑责,而坐获厚利。”(《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〈嘉祐二年正月知贡举〉》)抄写一本作弊用的、字迹工整的、蝇头小楷答题集(供考试夹带用),每册可获利30000~20000钱;冒名顶替入场考试,可获利100000~200000钱。表明考试舞弊存在一定的市场,替人作弊者愿意为高收益而铤而走险,请人作弊者的家庭也有较富裕的经济实力。
(7)城市生活中的常见消费:《东京梦华录》反映出当时京城的物价水平,好酒“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,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”,街头小吃大约10~20钱,盛小吃的餐具甚至还用上了“一等琉璃浅棱碗”。琉璃是一种低温玻璃,琉璃器皿在我国古代比较稀有,小吃使用琉璃制成的透明的玻璃碗,在北宋时应该属于较为高档的餐具。(表2)如果一rì三餐按小吃标准消费,那么一个游客每天最低饮食消费应为30~60钱。
铁器,每斤大约值80钱。天禧时,“嘉、邛二州所铸(铁)钱,贯二十五斤八两,铜钱一当小铁钱十兼用。后以铁重,多盗熔为器,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钱币》)
铜器,1两大约值50~100钱。熙宁时期,“销熔十钱得jīng铜一两,造作器用,获利五倍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钱币》)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(卷二百八十三)记载沈括云:“铜禁既开,销钱以为器者利至于十倍,则钱之在者几何其不为器也?臣以谓铜不禁,钱且尽,不独耗而已。”
战马,1匹大约值30000~25000钱。元丰元年癸未,广南西路经略司“乞选两江武勇峒丁,结成马社,人自买蛮马,每匹官给钱三万。如死,即买填,马主备三分之一,余令社内均出”。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百八十八)元丰六年,“提举河东路保甲王崇拯建议,……依麟府路和市为价,每匹官给钱二十五千,责令买及格马,依五年买足”。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三十九)
沉香,1两大约值700~1000钱。“沉香每两只支钱一百三十文。既不可买,即以等料配香户,下至僧道、乐人、画匠之类,无不及者。官中催买既急,香价遂致踊贵。每两多者一贯,下者七八百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十)白纸及柿油蕉叶扇,每把价值10余钱。“太师文彦博言:‘北使见于紫宸殿,宴垂拱殿,左右内侍执用白纸及柿油蕉叶扇,率不直十余钱。’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三)
在高档酒楼消费,一顿饭可以花销10000钱以上。欧阳修在他的诗作中多次提及“万钱厨”:“都城百物贵新鲜,厥价难酬与珠比。金盘磊落何所荐,滑台拨醅如玉体。自惭窃食万钱厨,满口飘浮嗟病齿。”(《初食鸡头有感〈嘉祐六年〉》)“西风酒旗市,细雨ju花天。感事悲双鬓,包羞食万钱。”(《秋怀〈治平二年〉》)。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(卷九)揭露高官请客吃饭,一餐宴席之消费有时非常的惊人,他说:“蔡元长为相rì,置讲议司官吏数百人,俸给优异,费用不赀。一rì,集僚属会议,因留饮,命作蟹黄馒头。饮罢,吏略计其费,馒头一味为钱一千三百余缗。”
东京餐饮业,盛食物的餐具多是用白银制造的,甚至一桌白银质餐具的重量可达100~500两。《东京梦华录#8226;会仙酒楼#8226;民俗》云:“大抵都人风俗奢侈,度量稍宽,凡酒店中不问何人,止两人对坐饮酒,亦须用注碗一副,盘盏两副,果菜碟各五片,水菜碗三五只,即银近百两矣。虽一人独饮,碗遂亦用银盂之类。”“其正酒店户,见脚店三两次打酒,便敢借与三五百两银器。以至贫下人家,就店呼酒,亦用银器供送。有连夜饮者,次rì取之。诸jì馆只就店呼酒而已,银器供送,亦复如是。”如果需要某些特殊的服务,还要另外付钱:“更有百姓入酒肆,见子弟少年辈饮酒,近前小心供过,使令买物命jì,取送钱物之类,谓之‘闲汉’。又有向前换汤斟酒歌唱,或献果子香药之类,客散得钱,谓之‘厮波’。又有下等jì女,不呼自来,筵前歌唱,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,谓之‘礼客’,亦谓之‘打酒坐’。又有卖红sè或果实罗卜之类,不问酒客买与不买,散与坐客,然后得钱,谓之‘撒暂’。如此处处有之。”(《东京梦华录#8226;饮食果子》)需要注意的是,即便“贫下人家,就店呼酒,亦用银器供送”,说明收入较低的家庭,也有一定去餐馆消费的经济能力。
从表2可以看出,凡时鲜的农副产品都是比较值钱的。如:冬季黄河所产之鱼,每斤可接近100钱,已高出每斗大米的价格。“粗细果别如市店十文者”,说明一般的水果每斤大约值10钱左右。新鲜上市的“茄瓠之类”,每对可卖到3000~5000钱;菱角用荷叶包裹,“一裹”可卖到10钱。手工制品也是比较值钱的,“长水桶”每个可卖到1500钱。出门办事,若需要雇佣鞍马,每天的劳务费接近100钱。欧阳修在《风俗记第三》中专门介绍洛阳的一种名贵牡丹——姚黄,需要在前年秋天“立契买之”,来年chūn天根据契约,一手交货一手交钱。姚黄品种是不外传的,有钱人试图购买姚黄的“接头”,洛阳人则“以汤中蘸杀与之”,可卖5000~1000钱。
表2《东京梦华录》反映的物价水平
原文出处其岁时果瓜,蔬茹新上市,并茄瓠之类,新出每对可直三五十千,诸濩分争以贵价取之。卷之一#8226;大内
至朱雀门街西过桥,即投西大街,谓之曲院街,……此一店最是酒店上户,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,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。卷之二#8226;宣德楼前省府宫宇
梅家、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、鸡皮、腰肾、鸡碎,每个不过十五文。卷之二#8226;州桥夜市
其余小酒店,亦卖下酒,如煎鱼、鸭子、炒鸡免、煎燠肉、梅汁、血羹、粉羹之类。每分不过十五钱。卷之二#8226;饮食果子
梢桶如长水桶,面安靥口,每梢三斗许,一贯五百文。卷之三#8226;般载杂卖
诸门桥市井已开,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,叫饶骨头,间有灌肺及炒肺。酒店多点灯烛沽卖,每分不过二十文,并粥饭点心。卷之三#8226;天晓诸人入市寻常出街市干事,稍似路远倦行,逐坊巷桥市,自有假赁鞍马者,不过百钱。卷之四#8226;杂赁
吾辈入店,则用一等琉璃浅棱碗,谓之“碧碗”,亦谓之“造羹”,菜蔬jīng细,谓之“造齑”,每碗十文。卷之四#8226;食店
冬用即黄河诸远处客鱼来,谓之“车鱼”,每斤不上一百文。卷之四#8226;鱼行
惟周待诏瓠羹,贡余者一百二十文足一个,其粗细果别如市店十文者。卷之六#8226;十六rì
是月茄瓠初出上市,东华门争先供进,一对可直三五十千者。卷之八#8226;四月八rì
(小塑土偶)悉以雕木彩装栏座,或用红纱碧笼,或饰以金珠牙翠,有一对直数千者。卷之八#8226;七夕
鸡头上市,则梁门里李和家最盛……士庶买之,一裹十文,用小新荷叶包,糁以麝香,红小索儿系之。卷之八#8226;立秋
城市不同家庭的生活费用:建中靖国元年(1101)五月,苏轼由海南回到金陵(南京),为崇因禅院作《观世音菩萨颂(并引)》,其中以贫富二人举例:“其一大富,千金rì费。其一甚贫,百钱而已。”这两个人“皆乐檀施”,尽管富者与贫者每rì的消费水平相差10倍,但就“仁、义、勇、智”的慈善行而言,他们是等同而无差别的。由此也能看出当时的消费水平,贫者rì费是100钱。宋神宗元丰(1078~1085)时,苏轼谪居黄州,在《答秦太虚书》中谈到了rì用开支情况。他说:“初到黄(州),廪入既绝,人口不少,私甚忧之。但痛自节俭,rì用不得过百五十,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钱,断为三十块,挂屋梁上,平旦用画乂挑取一块,即藏去乂,仍以大竹筒别贮,用不尽者,以待宾客,此贾耘老法也。度囊中尚可支一岁有余,至时,别作经画,水到渠成,不须预虑。……所居对岸武昌,山水佳绝……又有潘生者,作酒店樊口,棹小舟径至店下,村酒亦自醇酽。柑橘椑柿极多,大芋长尺余,不减蜀中。外县米斗二十,有水路可致。羊肉如北方,猪、牛、獐、鹿如土,鱼、蟹不论钱。”此时苏轼囊中羞涩,“廪入既绝”,家用全靠所剩不多的积蓄,支出要jīng打细算,rì用150钱,月用4500钱。以此推断,当时月支出4500钱左右的家庭,生活水准大致处于偏下的消费水平。
苏轼曾有“其一大富,千金rì费。其一甚贫,百钱而已”的感叹,也就是说,富者与贫者的消费差距大致在10倍左右。如果富者每户每天平均消费1000钱,那么其消费水平大致相当“河南府河南、洛阳县令”的“月俸”数(30000钱),贫者每户每天平均消费100钱,每月大约需要支出3000钱,而中等人家每天平均消费若按支出500钱换算,每月需要支出15000钱,其消费水平大致相当“五千户已上”县令的“月俸”数。孟元老描绘东京说:“人烟浩穰,添十数万众不加多,减之不觉少。所谓花阵酒地,香山药海。别有幽坊小巷,燕馆歌楼,举之万数,不yù繁碎。”夜市则通宵达旦,“南通一巷,谓之‘界身’,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,屋宇雄壮,门面广阔,望之森然,每一交易,动即千万,骇人闻见。”根据东京的繁华景象,可推定上、中、下三等人户的比例关系是1∶1∶1,那么此时的京城,应该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家庭,已达到月支出15000钱以上的消费水平。笔者认为,在手工业、服务业极为发达的东京,月收入15000钱、达到中等人户的生活水准并不困难,如上所述,一个桶匠每月卖掉10个“长水桶”(不含税收),就不难实现这一目标。
对于城市中的贫困家庭与无业游民,当遇到非常时期,国家通常会给予一定的救济,譬如:哲宗元祐二年“乙酉,以大雪寒,赐诸军薪炭钱;再令开封府阅坊市贫民,以钱百万计口量老少给之。”“甲午,赐京师厢军诸司人及剩员薪炭钱,其癃老冻馁者,遣官即营中计口给之。畿县贫乏不能自存,及老幼疾病、乞丐之人,应给米豆,勿拘以令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七)元祐四年丁巳,“诏:‘孤遗给钱米:二十口以上,钱二十贯、米十石;七口以下,十贯、七石;五口以下,七贯、五石;三口以下,二贯、一石。’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二十九)
综上所述,北宋时期粮食、绢布、食盐、茶叶、酒(曲)等生活必备品的价格的变化幅度或变化空间是:1斗米为40~100文(400文),1匹绢为1000~1500文,1匹布为150~300文(1360文),1斤盐为20~160文,1斤茶为15~917文,1斤酒曲为150~250文。城市消费月支出4500钱(4.5贯)左右的家庭,生活水准大致处于偏下的消费水平;月支出3000钱(3贯)以下的家庭,属于贫困家庭;月支出15000钱(15贯)以上的家庭,属于中等家庭;月支出30000钱(30贯)以上的家庭,属于富裕家庭。分析北宋晚期东京商品经济的繁荣景象,此时的京城,应该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家庭,消费能力达到了月支出15000钱(15贯)以上中等家庭的消费水平。
参考文献[1]苏辙集,中华书局,2004.[2]宋史#8226;食货志.[3]苏轼集.[4]宋史#8226;职官志.[5]元丰九域志.[6]沈括,梦溪笔谈.[7]续资治通鉴长编.[8]王安石集.[9]苏洵集.[10]孟元老,东京梦华录.[11]欧阳修集.[12]宋史#8226;苏轼传.[13]曾敏行,独醒杂志.[14]洪迈,容斋随笔.
北宋涉及国计民生的若干基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粮食、绢布、食盐、茶叶、酒(曲)等物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最基本的消费品,它们作为特殊的商品,对消费者而言,代表了必须的支出;对于生产者而言,其用来交换的部分则代表了必然的收入;对zhèngfǔ而言,还意味着重要的税收来源。尽管一定时期的粮食、绢布、食盐、茶叶、酒(曲)等生活必备品的价格,势必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,但总有一定的变化幅度或变化空间。
1.1粮价。粮食是民众最基本的生活必备品,一定时期的粮价可以反映当时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。粮价主要受5个因素制约:①全社会粮食的收获数量。在国家人口数大致稳定时,通常丰年粮价低,荒年粮价就要变高。然而,粮价变低,不一定代表社会富有以及全民购买力增加,所谓谷贱伤农;粮价变高,也不一定说明遇到灾年,全民购买力增加也可能导致受“等价交换”因素制约的粮食价格变高。交换粮食,可以反映人与人之间交换劳动成果以及各种劳动成果的丰足程度。②社会可供流通的金属货币数量与民众持有的货币数量。不同时期的粮价高低不一样,不一定准确反映了粮食的稀缺程度,民众手头金属货币拥有量增加,粮价可能变高。世上流通的货币数量不足,可导致粮价变低。如苏辙诗云:“钱荒粟帛贱如土,榷峻茶盐不成市。”(《栾城集卷九》)③同一年份不同地区的粮食收获量不同,丰收地区的粮食能够流入歉收地区而平抑粮价。④国家动用粮食储备,对粮价施加影响。⑤粮食与其他商品之间实现等价交换的程度。
分析《宋史#8226;食货志》(表1)可以看出,北宋米价随农业收成的变化,每斗米的价格变化幅度大致在40~100钱之间,开国初曾出现过斗米10余钱,尔后也曾“斗米有至四百”钱,但这都是比较特殊的时期出现的现象,不具代表xìng。(注:宋制1石等于10斗,1石等于120斤,1斤等于16两,每斤相当如今的633克)
杭州地处江南鱼米之乡,粮食价格变化能一定程度反映国家的民生状况。元祐时期(1086~1093),苏轼任杭州地方长官,考察他此时的一系列奏折,可以看出当时米价变化与农业收成的关系。那时“杭州城内,生齿不可胜数,约计四五十万人。里外九县主客户口,共三十余万。”(《论叶温叟分擘度牒不公状》)每户若以4人计算,杭州城与里外九县人口大致在190万人左右。在苏轼看来,斗米低于30钱以下,那么米价就显得太低了。苏轼在《与程正辅四十七首(之二十九)》说:“……今惠州秋田大熟,米贱伤农,而秋米六万余硕,九分二厘以下纳人户卖米,众人皆云今年米实无价,若官中价钱紧急,人户更不敢惜米,得钱便卖,下稍不过三十文足。”如果斗米高达90钱以上,米价就显得太高了。元祐四年(1089)11月,苏轼在《乞赈济浙西七州状》中反映:“勘会浙西七州军,冬chūn积水,不种早稻,及五六月水退,方插晚秧,又遭干旱,早、晚俱损,高下并伤,民之艰食,无甚今岁。见今米斗九十足钱,小民方冬已有饥者。”翌年2月,他在《乞赈济浙西七州状》中指出:“……杭州自来土产米谷不多,全仰苏、湖、常、秀等州般运斛斗接济,若数州不熟,即杭州虽十分丰稔,亦不免为饥年。自去岁十月以后,米价涌长,至每斗九十足钱。近岁浙中难得见钱,每斗九十,便比熙宁以前百四五十,因粜常平米,每rì不下五六万人争籴,方免饿殍。”元祐六年(1091)7月,苏轼在奏折在反映:“杭州rì粜三千石,过七月,无米可粜,人情汹汹,朝不谋夕,但官场一旦米尽,则市价倍踊,死者不可胜数,变故之生,恐不可复以常理度矣。”(《乞将上供封桩斛斗应副浙西诸郡接续粜米札子》)
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,宋初就建立了“常平义仓”制度,由户部右曹掌管,“以常平之法平丰凶、时敛散……以义仓振济之法救饥馑、恤艰扼”。(《宋史#8226;职官》)“乾德(961~967)初,诏诸州于各县置义仓,岁输二税,石别收一斗。……淳化三年(992),京畿大穰,分遣使臣于四城门置场,增价以籴,虚近仓贮之,命曰常平,岁饥即下其直予民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屯田常平义仓》)尽管如此,国家有时仍不能保证粮食安全,如熙宁时期,浙江发生最严重的灾情,“饿死五十余万人”。苏轼奏折中披露:“两浙市易出钱百万缗,民无贫富,皆得取用,而米不可得,故曳罗纨,带金玉,横尸道上者,不可胜计。”(《奏浙西灾伤第一状》)“(臣)又在浙西累岁,亲见水灾,中民之家有钱无谷,被服珠金,饿死于市。”(《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》)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,粮食生产严重歉收,国库存粮告罄,尽管拿出“百万缗”金钱赈灾,有钱也买不到粮食,“曳罗纨,带金玉”、“被服珠金”,“横尸道上者,不可胜计”,甚至连中产之家也难以幸免。“罗纨金玉珍珠”虽然是财富的象征,但当发生粮食危机时,却无法救命。
元祐时期,浙江用来平抑粮荒的价格大约是每斗67~70钱。苏轼在《相度准备赈济第四状》中提到:“见今苏、湖、杭、秀等州,米价rì长,杭州所籴粗米,以备出粜,每斗不下六十七至七十足钱,犹自收籴不行,恐须至更添钱招买,方稍足用。”由此推测,一般年景,国家用来收购大米的价格应该低于67钱,大约在50~60钱之间浮动,若低于斗米50钱,那么谷贱势必伤农了。
在浙江遇到灾情的元祐时期,苏轼在《乞赐度牒籴斛斗准备赈济淮浙流民状》中提到了其他地区粮价问题,他说:“……勘会本州见管封桩陕西军兵请受及禁军阙额粳米三千七百余石,估定每斗八十文,小麦三万三千余石,估定每斗六十文,绿豆二千一百余石,估定每斗五十五文,粟米三百余石,估定每斗九十文,豌豆五千一百余石,估定每斗六十文。淮条,许估定价例出粜。除勘会本州军粮粳米年计不足,今将转运司钱兑籴上件封桩粳米充军粮外,其余小麦、绿豆、粟米、豌豆可以奏请擘画钱物,尽数兑籴,准备赈济流民。”粳米每斗80钱,小麦每斗60钱,绿豆每斗55钱,粟米每斗90钱,豌豆每斗60钱,这是国家遇到荒年时较高的粮价,无疑在一般年景,这些粮食都要低于上述价格。
北宋东京消费的粮食,主要靠调拨各地的粮食来解决。《元丰九域志》记载了元丰时期开封府的城市人口规模:“户。主一十八万三千七百七十,客五万一千八百二十九。”主、客户共计234799户。每户平均人口按照5人计算,东京大约有117.4万人。若根据漕运粮食的数量,东京人口最多时期,实际要超过200万人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云:“漕运宋都大梁,有四河以通漕运:……至太平兴国初,两浙既献地,岁运米四百万石。……太平兴国六年,汴河岁运江、淮米三百万石,菽一百万石;黄河粟五十万石,菽三十万石;惠民河粟四十万石,菽二十万石;广济河粟十二万石:凡五百五十万石。非水旱蠲放民租,未尝不及其数。至道(995~997)初,汴河运米五百八十万石。大中祥符(1008~1016)初,至七百万石。”又云:“自熙宁以来,其法始变,岁运六百万石给京师外,诸仓常有余蓄。”若以人均每年消费3石粮食计算,大中祥符时期京师人口(包括驻军、流动人口)可达233万人。表1《宋史#8226;食货志》中记载的某些基本生活消费品的物价变化情况
品名与价格出处
米(斗)40~100文(400文)
其曰坐仓:熙宁二年,令诸军余粮愿籴入官者,计价支钱,复储其米于仓。王珪奏曰:“外郡用钱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师,今京师乏钱,反用钱百坐仓籴斗米,此极非计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
(熙宁三年)判大名府韩琦言:去岁河朔丰稔,米斗不过七八十钱,若乘时多敛,俟贵而粜,不唯合古制,无失陷,兼民被实惠,亦足收其羡赢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屯田常平义仓》)
侍御史毛注言:“当时(元丰旧制)商旅皆悦,争运粮草,入于边郡。商贾既通,物价亦平;官司上下,无有二价,斗米止百余钱,束草不过三十;边境仓廪,所在盈满。自崇宁来钞法屡更……致使官价几倍于民间,斗米有至四百,束草不下百三十余钱,军储不得不阙,财用不得不匮。”
绢(匹)1000~1500文
太平兴国二年,江西转运使言:“本路蚕桑数少,而金价颇低。……绢上等旧估匹一千,今请估一千三百,余以次增损。”从之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)神宗即位……令次年输绢,匹为钱千,随夏税初限督之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
熙宁三年,御史程颢言:“京东转运司和买绸绢,增数抑配,率千钱课绢一匹,其后和买并税绢,匹皆输钱千五百。”(同上)布(匹)
150~300文(1360文)
皇祐中,诏:“广西赋布,匹为钱二百。如闻有司擅损其价,重困远人,宜令复故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)
自天圣间,官以三百钱市布一匹,民甚便之。(同上)
咸平初,广南西路转运使陈尧叟言:“准诏课植桑枣,岭外唯产苎麻,许令折数,仍听织布赴官场博市,匹为钱百五十至二百。”至是,三司请以布偿刍直,登、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,沂布千一百,仁宗以取直过厚,命差减其数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
登、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,沂布千一百,仁宗以取直过厚,命差减其数。(同上)
盐(斤)
20~160文
“初,盐课听以五分折银、绸、绢,盐一斤计钱二十至三十……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)
太平兴国三年,石拾遗郭泌上言:“剑南诸州官粜盐,斤为钱七十。盐井浚深,鬻盐极苦,樵薪益贵,辇之甚艰,加之风水之虞,或至漂丧;豪民黠吏,相与为jiān,贱市于官,贵粜于民,至有斤获钱数百,官亏岁额,民食贵盐。望稍增旧价为百五十文,则豪猾无以规利,民有以给食。”从之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)
淳熙三年……漕臣赵公浣增盐直斤百钱为百六十。(同上)
元祐元年……四川数州卖邛州蒲江井官盐,斤为钱百二十,近岁碱泉减耗,多杂沙土;而梓、夔路客盐及民间贩小井白盐,价止七八十。(同上)
茶(斤)
15~917文
茶有二类,曰片茶,曰散茶。……买腊茶斤自二十钱至一百九十钱有十六等,片茶大片自六十五钱至二百五钱有五十五等,散茶斤自十六钱至三十八钱五分有五十九等;鬻腊茶斤自四十七钱至四百二十钱有十二等,片茶自十七钱至九百一十七钱有六十五等,散茶自十五钱至一百二十一钱有一百九十等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)
天圣元年,……首考茶法利害,……如鬻舒州罗源场茶,斤售钱五十有六,其本钱二十有五,官不复给,但使商人输息钱三十有一而已。(同上)
酒曲(斤)1
50~250文
自chūn至秋,酝成即鬻,谓之“小酒”,其价自五钱至三十钱,有二十六等;腊酿蒸鬻,候夏而出,谓之“大酒”,自八钱至四十八钱,有二十三等。凡酝用粳、糯、粟、黍、麦等及曲法、酒式,皆从水土所宜。诸州官酿所费谷麦,准常籴以给,不得用仓储。酒匠、役人当受粮者给钱。凡官曲,麦一斗为曲六斤四两。卖曲价:东京、南京斤直钱百五十五,西京减五。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酒坑冶矾香附》)
(元丰)二年,诏:“在京鬻曲,岁以百二十万斤为额,斤直钱二百五十,俟鬻及旧额,令复旧价。”(同上)
1.2绢价。宋代绢以“匹”来度量。北宋对绢的标准宽度、长度与重量的规定是:“自周显德中,受公私织造并须幅广二尺五分,民所输绢匹重十二两,疏薄短狭、涂粉入药者禁之;河北诸州军重十两,各长四十二尺。宋因其旧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)北宋时期的每匹绢的价格大约在1000~1500钱之间(表1)。若每斗米按60钱换算,一匹绢可换大米16.7~25斗。
宋时“和买”是官府为了保证庞大常备军的军需供应,向民间购买丝麻等产品。为此,官府需在丝麻产区置场“和买”各种产品。“和买”实质是一种带强制xìng的收购制度,也就是用较低的价格来收购,具有变相赋税xìng质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记载:熙宁三年御史程颢的奏折曾反映“京东转运司和买绸绢,增数抑配,率千钱课绢一匹,其后和买并税绢,匹皆输钱千五百。”大观(1107~1110)初,“江西十郡和买数多,法一匹给盐二十斤,比钱九百,岁预于十二月前给之。”可见,“和买”每匹绢的最高价曾达到1500钱,而最低价曾达到900钱。正如“谷贱伤农”一样,每匹绢给值900钱,同样也是“绢贱伤民”。
绢的具体价格还与质量等级密切相关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说:“太平兴国二年,江西转运使言:‘本路蚕桑数少,而金价颇低。今折徵,绢估少而伤民……绢上等旧估匹一千,今请估一千三百,余以次增损。’从之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方田赋税》)也就是说,在太平兴国时期,上等的绢每匹“旧估”为1000钱,时价可增加至1300钱。如果绢的品质达不到“上等”,价格自然要打折扣。
除绢以外,北宋还产苎麻布、登(州)布、莱(州)布、端(州)布、沂(州)布等织物,这些织物的价格差别较大,通常布的价格在150~300钱之间,即苎麻布每匹150~200钱;天圣期间,广义的“布”每匹300钱,百姓则乐意接受。登布、莱布、端布每匹1360钱,沂布每匹1100钱,这个价格当时就认为偏高了。(表1)1.3盐价。宋代食盐实行的是官榷专卖制度。食盐以“席”来度量,通常每席为116斤。至道二年,“池盐”曾按“席一百一十六斤半”计算。还有所谓的“大席”,每席为盐二百二十斤,这是“猾商贪吏”相互勾结,用法定的“席值”买盐,从而获得220斤食盐的贪污现象。
食盐按生产方式分为池盐(颗盐)、海盐(末盐)、井盐(末盐)等种类,由于食盐的品质差异很大,甚至等级可以细分到21个级别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会子盐上》说:“盐之类有二:引池而成者,曰颗盐,《周官》所谓盬盐也;鬻海、鬻井、鬻碱而成者,曰末盐,《周官》所谓散盐也。宋自削平诸国,天下盐利皆归县官。官鬻、通商,随州郡所宜,然亦变革不常,而尤重私贩之禁。……颗、末盐皆以五斤为斗,颗盐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,有三等。”“末盐之直,斤至自四十七至八钱,有二十一等。”
生产食盐的成本很低,生产方法也比较简单,加之国家实行专卖制度,所以收购价格显得很低,而卖出的价格很高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》指出:宋仁宗时,“河东唯晋、绛、慈、隰食池盐,余皆食永利盐。其入官,斤为八钱或六钱,出为钱三十六”。说明池盐(颗盐)每斤的实际生产成本要低于8~6钱。若考察北宋各地的盐价,大致在20~160钱之间(表1),每斤36钱已获利甚丰,如果高出36钱应该算是暴利了。尽管生产川盐(井盐)的成本可能要高于池盐(颗盐)许多,如果“豪民黠吏,相与为jiān,贱市于官,贵粜于民,至有斤获钱数百,官亏岁额,民食贵盐”,那么巨额的盐利,并非官府所得,都被jiān商污吏化公为私了。
盐价过高时,国家也常采取拿出库存来平抑盐价的办法。《梦溪笔谈#8226;官政一》(卷十一)云:“运盐之法,凡行百里,陆运斤四钱,船运斤一钱,以此为率。”“京师食盐,斤不足三十五钱,则敛而不发,以长盐价;过四十,则大发库盐,以压商利。使盐价有常,而钞法有定数。行之数十年,至今以为利也。”也就是说,运盐(贩盐)是可以加价的,每贩运100里,陆运每斤可加价4钱,船运每斤可加价1钱,当京城每斤食盐市场交易价在35钱以下时,这是百姓可以接受的价格,当食盐长的40钱以上时,zhèngfǔ就要卖出库存的食盐来“压商利”。官方认可的最高盐价,上限每斤是40钱。
食盐与粮食之间的比价,北宋有“斗米斤盐之说”。宣和四年(1122),榷货务云:“古有斗米斤盐之说,熙、丰以前,米石不过六七百,时盐价斤为钱六七十;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,而盐仍旧六十。崇宁会定盐价,买盐折算,酌以中价,斤为钱四十,今一斤三十七钱,亏公稍多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中》)也就是说,北宋的惯例是,1斤盐相当1斗米的价钱。熙宁、元丰以前大约60~70钱。而多数情况是,食盐的平均价格大约是1斤值40钱。显然,当粮食稀缺、米价上涨时,榷货务要求盐价与米价挂钩(每盐斤250~300钱),是非常不适宜的,因为在相同的自然生产条件下,盐业生产成本要比粮食生产低得多。
盐价成本低而获利高,官府也常用食盐充当等价物,通过“和买”、“预买”绸绢的办法,变相增加赋税。苏轼在《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四事一处行下状》中指出:“臣今看详,内蚕盐钱绢一事,盐本至轻,所折钱绢至重。只如江都县每支盐六两,折绢一尺。盐六两,元价钱一十文五分足,绢一尺,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。其支盐纳钱者,每盐五斤五两,纳钱三百三十一文八分足,比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已多一百八十三文足。又将钱折麦,所估麦价至低。”可以看出,“盐本至轻,所折钱绢至重”,江都县“和买”、“预买”一尺绢,只付给“盐六两”,而“六两盐”实际价值是10.5钱,一尺绢的实际价值则为28.1钱。“和买”、“预买”食盐则必须用钱来交纳,“支盐纳钱者”每交纳“五斤五两”盐额的现钱为331钱8分,比实际市场价格(28钱/斤)要多缴183钱(实际盐钱为148钱)。
生产食盐的技术含量低,只要有盐水资源,老百姓都能自产,因此官方为打击私盐制定的盐法十分严酷。苏轼在《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》中披露:“每执笔断犯盐者,未尝不流涕也。……(食盐生产极容易)民肯舍而不煎,煎而不私卖乎?顷者两浙之民,以盐得罪者,岁万七千人,终不能禁。”“两浙之民”每年因私盐获罪的人数确实十分惊人,百姓自产食盐,显然不能排除自产自用,因为若食用官府的高价食盐,1~2斤盐几乎要与1斗米的价格等值了,而盐比稻米的生产成本要低得多。
1.4茶价。与食盐一样,宋代茶叶实行的也是专卖制度。择产茶的“要会之地,设榷货务”,同时“官自为场,置吏总之,谓之山场”,采茶之民受官吏管理,谓之园户。“岁课作茶输租,余则官悉市之。其售于官者,皆先受钱而后入茶,谓之本钱;又民岁输税愿折茶者,谓之折税茶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盐下茶上)《梦溪笔谈#8226;官政二》云:“本朝茶法:乾德二年,始诏在京、建州、汉、蕲口各置榷货务。五年,始禁私卖茶,从不应为情理重。太平兴国二年,删定禁法条贯,始立等科罪。”
茶叶以“斤”来度量,通常每斤为16两。茶有片茶、散茶等种类,不同的茶叶品种有不同的质量等级,有的甚至分出190个等级。由于茶叶的品种、质量、等级繁多,所以价格变化很大,大致每斤在15~917钱之间。
1.5酒曲价。宋代户部的职能之一就是掌“榷酒”,“以供邦国之用”。置“监当官,掌茶、盐、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,诸州军随事置官,其征榷场务岁有定额,岁终课其额之登耗以为举刺。”(《宋史#8226;职官》)州城内皆置酒务,百姓可以酿酒,定有岁课。百姓只能使用官方制造的酒曲,用现钱购买。正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酒坑冶矾香附》云:“酒宋榷酤之法:诸州城内皆置务酿酒,县、镇、乡、闾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,若有遗利,所在多请官酤。三京官造曲,听民纳直以取。”北宋官方的酒曲价每斤在150~250钱之间。酿造的酒类有“小酒”与“大酒”之分,“小酒”分为26个等级,每斤5~30钱;“大酒”分为23个等级,每斤8~48钱。(表1)京城官卖酒曲,中期年配额可达120~180万斤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(卷二百九十九)云:“诏在京卖曲,以百二十万斤为岁额,斤钱二百五十,候卖及旧额,复旧价,酒户所负白糟、糯米钱,更展限二年带纳。京师曲法,自熙宁四年定以百八十万斤为岁额,斤钱二百。”
《梦溪笔谈#8226;辨证一》曾探讨酿酒与消耗粮食的关系问题:“余以制酒法较之,每粗米二斛,酿成酒六斛六斗。今酒之至醨者,每秫一斛,不过成酒一斛五斗。”此处的“量制”,使用的是“旧制”,即1石=2斛,1斛=10斗,1斗=10升。“醨”:味不浓烈的酒;“秫”:黏高粱。就是说,1斛高粱可酿造1.5斛酒,1斛粗米可酿造3.3斛酒。北宋诗歌中反映1斗好酒可以卖到100钱左右,如苏轼《蜜酒歌(并叙)》云:“西蜀道士杨世昌,善作蜜酒,绝醇酽。……百钱一斗浓无声,甘露微浊醍醐清。”王安石《后元丰行》亦云:“百钱可得酒斗许,虽非社rì长闻鼓。”以此为据,1斛(10斗)高粱若酿成好酒,大约可卖1500钱左右。
北宋时期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
北宋社会发展虽长期受到边境战争的制约,但还算相对长治久安。国家安定促进了经济繁荣,城市化进程加快,城镇数量大幅度增加,城市人口膨胀,城市手工业、商业和运输业、服务行业逐渐扩张,这些蓬勃发展的产业为居民提供了从业机会与收入来源,也兴旺了北宋城市的商品经济。北宋的官吏阶层及其家庭,是城市居民的主要构成之一。北宋官员的“月俸”包括货币、粮食、绢、薪、蒿、炭、盐、茶、纸等物品。“奉录自宰臣而下至岳渎庙令,凡四十一等。”其中货币收入,最高的“宰相,枢密使,月三百千”,最低的吏大约每月货币收入为500钱。其中有三百千、二百千、百二十千、九十千、八十千、六十千、五十五千、四十五千、三十五千、三十千、二十九千、二十千、十八千、十七千、十五千、十四千、十三千、十二千、十千、八千、五千、三千、二千、一千五百、一千、七百、五百等级别,譬如:“河南府河南、洛阳县令,三十千。诸路州军万户已上县令,二十千;簿、尉,十二千。七千户已上令,十八千;簿、尉,十千。五千户已上令,十五千;簿、尉,八千。三千户已上令,十二千;簿、尉,七千。不满三千户令,十千;簿、尉,六千。”(《宋史#8226;职官#8226;奉禄制上)
对于县级以下的官吏来讲,月俸9000~3000钱便属收入微薄之列,假如家庭人口较多,那么必须“兼农商之利”才能养家糊口,即家中必须有其他的劳动者,从事“农商”等职业以添补生活开支。王安石在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中说:“方今制禄,大抵皆薄。自非朝廷侍从之列,食口稍众,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。其下州县之吏,一月所得,多者钱仈jiǔ千,少者四五千,以守选、待除、守阙通之,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,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,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。”苏洵老年时,曾上书韩丞相“乞一官职”。“跑官要官”目的是希望得到微薄的俸禄养活家庭,他说:“洵年老无聊,家产破坏,yù从相公乞一官职。……复有求于相公者,实以家贫无赀,得六七千钱,诚不足以赡养,又况忍穷耐老,望而未可得邪。”(《上韩丞相书》)可以看出,如果城市家庭每月有7000~6000钱收入,虽然不算富裕,但这样的家庭就能够维持大致的生活消费了。役夫收入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下层劳动者的生活水平。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布帛和籴漕运》记载了元丰四年役夫的收入水平,如均州、邓州三万人,为鄜州、延州运输军用物质,“rì支米钱三十、柴菜钱十文,并先并给”;而陕西都转运司从“诸州差雇车乘人夫”,“人rì支米二升、钱五十”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(卷三百四十三)云:元丰七年,“诏:鄜延、环庆路如有合兴工城寨,许和雇人,rì支钱百、米二升,禁军愿就雇者听。”大致是,每个劳役每月可收入1500~3000钱,米60升左右。但是,有些参与特殊工程项目的役夫,工价较高。譬如元祐元年,苏辙在奏章中说:“臣窃见近岁京城外创置水磨,因此汴水浅涩,沮隔官私舟船。……民间每夫rì雇二百钱,一月之费,计二百四十万贯,而汴水浑浊,易得填淤,明年又须开淘,民间岁岁不免此费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七十)可见,当米价较低时(如斗米80钱以下),每夫rì雇200钱比每rì100钱、2升米,其收益显得要高一些。
医生也是城市居民中收入比较稳定的群体。王安石在《处士征君墓表》中称赞一个姓杜的医生,会写诗词文章,行医则“无贫富贵贱,请之辄往。与之财,非义辄谢而不受”。杜医生在自己的寓所为人看病,“rì得百数十钱则止,不更筮也”。看来杜医生非常讲医德,不愿多收钱,甚至减免穷人的钱,如果愿意多看病,收入本可多一些,每月收入在6000~10000钱左右应该不成问题。
城市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工商业活动,商人是城市居民中收入较高的群体,而富商的收入则远远高于许多官吏的收入。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必然与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。北宋的首都东京(汴梁)是当时是世界上规模最大、人口最多、经济最繁荣的都市,也体现着当时最高的消费水平。孟元老自崇宁二年(1103)至建炎元年(1127)北宋覆亡,曾在东京共生活了23年,他在撰写的《东京梦华录》一书的《序》中描绘东京说:“太平rì久,人物繁阜,垂髫之童,但习鼓舞,班白之老,不识干戈”,“举目则青楼画阁,棱户珠帘,雕车竞争驻于天街,宝马争驰于御路”,“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,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。八荒争凑,万国咸通。集四海之珍奇,皆归市易,会寰区之异味,悉在疱厨”。苏轼亦曾指出:“夫京兆府,天下之所观望而化,王政之所由始也。四方之冲,两河之交,舟车商贾之所聚,金玉锦绣之所积,故其民不知有耕稼织纴之劳。富贵之所移,货利之所眩,故其不知有恭俭廉退之风。”(《苏轼集#8226;策别十七首(之四)》)东京兴旺发达的手工业、商业和运输业、服务行业,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高的消费服务,而且也为从业者带来高的经济收入。
通过北宋的商业税收,可从侧面反映工商业的规模与商人群体的收入水平。北宋的商业税率是:“商税凡州县皆置务,关镇亦或有之;大则专置官监临,小则令、佐兼领;诸州仍令都监、监押同掌。行者赍货,谓之‘过税’,每千钱算二十;居者市鬻,谓之‘住税’,每千钱算三十,大约如此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商税市易均输互市舶法》)崇宁元年,右仆shè蔡京指出:“祖宗立禁榷法,岁收净利凡三百二十余万贯,而诸州商税七十五万贯有奇,食茶之算不在焉,其盛时几五百余万缗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茶下》)崇宁六年,尚书左丞宇文粹中指出:“京师商税、店宅务、抵当所诸处杂收钱一百余万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会计》)若采用“住税”的标准,即“每千钱算三十”来度量,崇宁时期“京师商税、店宅务、抵当所”反映的工商业的规模大约在3340多万贯,全国经济最兴盛时期的工商业规模(诸州商税)大约在16670万贯左右。
北宋社会的城市消费水平
北宋从建隆元年(960)建立政权,到绍兴三十二年(1162)覆亡,长达202年。在这样长的一个时间段里,社会发展有动荡期也有平稳期,年成有丰收期也有灾荒期,要系统地探讨社会的消费水平,存在很大的难度,这里只能撷取部分断面,来看处于相对稳定发展阶段的社会消费水平。
3.1城市建设的消费水平
水利工程:熙宁十年秋天,黄河在澶州曹村埽决口,大水淹至徐州城,经奋力抗洪,城市得以保全。明年,国家拨专款改建徐州“小城,创木岸四”,填平了为拦洪筑堤、在城内取土形成的15个巨型大坑,重修了“澶州灵平埽,水不复至”。苏轼《奖谕敕记》记载了该项工程的开支:“有旨赐钱二千四百一十万,起夫四千二十三人,又以发常平钱六百三十四万,米一千八百余斛,募夫三千二十人。”徐州水毁建筑修复加固工程,应该属于北宋大中型水利建设工程,国家专项开支达3044万,支米1800余斛(宋代1斛=5斗),累计用工7043人。
北宋时,杭州钱塘江航运,长期以来一直受到cháo水与江中礁石的威胁。先是,“章献皇后临朝rì,以江水有皇天荡之险,内出钱数十万贯,筑长芦,起僧舍,以拯溺者”。尔后,为了解决“长淮之险”,又兴建了“龟山河”工程,支“钱十万贯、米十万石,起夫九万二千人”,虽然减轻了航运之患,但问题未能彻底解决,江中仍有“浮山之险”。苏轼任杭州郡守,“二十年间,亲见覆溺无数”。浮山峙于江中,来往船只触礁沉没,“公私亡失,不知一岁凡几千万”。苏轼根据采访与实地勘察,提出了开凿“石门运河”工程,并山而东,由大慈浦北折至小岭,“凿岭六十五丈”,“度用钱十五万贯,用捍江兵及诸郡厢军三千人”,大约需要二年能够建成。福建、两浙士民,听说要“开石门”,“万口同声,以为莫大无穷之利”。(苏轼《乞相度开石门河状》)
(2)文化设施工程:兴建学校是北宋时期全国普遍开展的文化工程。庆历四年三月,“诏天下皆立学,置学官之员”。吉州旧学在夫子庙,校舍狭窄,拟新建学校,筹集到社会捐资“钱一百五十万”,用劳力“二万一千工”,“良材坚甓之用凡二十二万三千五百”,新校建成后,学者常有300多人。欧阳修称赞吉州学舍说:“学有堂筵斋讲,有藏书之阁,有宾客之位,有游息之亭,严严翼翼,壮伟闳耀,而人不以为侈。”(《吉州学记〈庆历四年〉》)苏轼在《南安军学记》中谈到南安军郡治的学校建设经过,他说“南安之学,甲于江西”,校舍建设“始于绍圣二年之冬,而成于四年之chūn”,“为屋百二十间,礼殿讲堂,视大邦君之居……又以其余增置廪给食数百人”。该项工程属官修民助工程,据称民间捐赠了大量的钱款(没有说明具体的数额),而官方投资为“钱九万三千”贯。
寺院建设。徐州荐诚禅院,建有“铁浮屠十有三级,高百二十尺”。继而又建造“五百罗汉”,花费“钱五百万”,平均每尊罗汉的造价为1万,苏轼专门作《荐诚禅院五百罗汉记》,认为:“论事易,作事难;作事易,成事难。”“论必作,作必成者,其功名岂少哉!”钱塘、临安县所管“钱氏坟庙”,由于庙宇旧屋“木植朽损”,“一百余年不曾修治,例皆损塌”,修复工程费用为“一万二千八百九十贯九百九十九文”。(苏轼《乞桩管钱氏地利房钱修表忠观及坟庙状》)湘潭县药师院建造“释迦佛、十八罗汉塑像”,欧阳修说“凡用钱二十万”。(《湘潭县修药师院佛殿记〈景祐三年〉》)
(3)公署、营房修缮工程:苏轼在任杭州知府时,杭州公署“官舍城门楼橹仓库”“大段隳坏”,“使宅楼庑,欹仄罅缝,但用小木横斜撑住,每过其下,栗然寒心”,“军资甲仗库,尤为损坏”,“使院屋倒,压伤手分书手二人”,“鼓角楼摧,压死鼓角匠一家四口”……苏轼奏请修缮“官舍城门楼橹仓库二十七处”,需要开支“四万余贯”。(苏轼《乞赐度牒修庙宇状》)
元祐八年十月,定州驻军曾修建营房四所:一是“修盖营房共四千一百一十七间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一万七千六百九贯六百八十文省”;二是“修盖营房共三千七百二十间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一万五千五贯二百八十一文省”;三是“修盖营房一百一十八间,并合添井眼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五百五十八贯一百六十七文省”;四是“营房共一十六间,据合用材植物料纽估到,计使价钱七十四贯六百一十二文省”。每间营房的造价大致为4.63~4.03贯钱。(苏轼《乞降度牒修定州禁军营房状》)
(4)城廓建设工程:“宿州自唐以来,罗城狭小,居民多在城外。”苏轼提出“展筑外城”工程,即:“展筑外城一十一里有余,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万有余工,每夫用七十省钱,召募雇夫及物料,合用钱一万九千余贯,约五年毕工。”(苏轼《乞罢宿州修城状》)
(5)漕船工程:北宋为了保证京城汴梁的粮食供应,需要调拨江淮大米,南粮北运要仰仗江南的漕运业。漕运一般以“十船为一纲,扬州差军将押赴河yīn”。载重量“一千石”的漕船,“每造一船,破钱一千贯,而实费不及五百贯”。(苏轼《论纲梢欠折利害状》)
3.2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
旅游:苏轼在他的诗作中多次谈到出游的消费水平,估计“数rì游”大约在100钱左右。《初入庐山三首》云:“青山若无素,偃蹇不相亲。要识庐山面,他年是故人。……如今不是梦,真个在庐山。芒鞋青竹杖,自挂百钱游。可怪深山里,人人识故侯。”《赠王子直秀才》云:“万里云山一破裘,杖端闲挂百钱游。五车书已留儿读,二顷田应为鹤谋。水底笙歌蛙两部,山中奴婢橘千头。幅巾我yù相随去,海上何人识故侯。”
(2)药价:“中下品药”一服(一啜)大约1~5钱。元祐时期,苏轼在杭州担任地方长官时遇到饥民疫病大作,利用圣散子“分坊治病,活者甚众”。(《宋史#8226;苏轼传》)苏轼在《圣散子后叙》中说:“《圣散子》主疾,功效非一。去年chūn,杭之民病,得此药全活者,不可胜数。所用皆中下品药,略计每千钱即得千服,所济已及千人。由此积之,其利甚博。凡人yù施惠而力能自办者,犹有所止,若合众力,则人有善利,其行可久……”圣散子“每千钱即得千服”,即一服药的药价是一文钱。《梦溪笔谈#8226;药议》(卷二十六)云:“汤、散、丸,各有所宜。……大率汤剂气势完壮,力与丸、散倍蓰。煮散者一啜不过三五钱极矣,比功较力,岂敌汤势?”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(卷三)曾谈到邵晔用“圣惠方”治病救命的一事,他说:“景德中,邵晔出为西帅,兼领漕事,始请于朝,愿赐圣惠方与材之费,以幸一路。真宗皆从其请,岁给钱五百缗,今每岁夏至前,漕臣制药以赐一路之官吏,盖自晔始。”
当然,一些名贵药材的价格通常是比较高的。譬如苏轼曾记载用以养生的中药——白术,1两可卖到300~600钱。他在《与章子平十五首(之十四)》中云:白术一味,“舒州买者,每两二百足,细碎而有两丝。舒人亦珍之。然其膏润肥厚,远不及宣、湖所出。每裹二斤,五六百足,极肥美,当用此耳。”
城市水价:苏轼在《乞子珪师号状》中谈到元祐五年杭州的水价问题。他说:“沈公井复坏,终岁枯涸,居民去水远者,率以七八钱买水一斛,而军营尤以为苦。”
(4)书画、砚台、笔墨等消费:苏轼作为诗人和艺术家,在他的作品中往往涉及书画等文化消费情形。《仆曩于长安陈汉卿家见吴道子画佛……》云:“贵人金多身复闲,争买书画不计钱。”《四菩萨阁记》说:吴道子曾为长安藏经龛大门创作了“八版”画,“阳为菩萨,yīn为天王,凡十有六躯”,有客人“以钱十万”得到其中“两版”并向苏轼展示,“轼归其直,而取之以献诸先君”。《书赠王文甫》说:“王文甫好典买古书画诸物。今rì自言典两端砚及陈归圣篆字,用钱五千。余请攀归圣例,每rì持一两纸,只典三百文。”《书岭南笔》说:“绍圣三年五月二十七rì,过水西,见卖笔者,形制粗似笔,以二十钱易两枝。”《试东野晖墨》云:“世言蜀中冷金笺最宜为墨,非也。惟此纸难为墨。尝以此纸试墨,惟李廷珪乃黑。此墨兖人东野晖所制,每枚必十千,信亦非凡墨之比也。”
洪迈在《容斋随笔》(四笔卷第五)中谈到赵德甫编撰《金石录》的经历,赵德甫常常怀揣500钱去相国寺市场,“市碑文果实归,相对展玩咀嚼”,曾为无钱购买价值20万钱的《牡丹图》而“惋怅者数rì”。
品尝野味:苏轼在《食雉》诗中,谈到消费两只野鸡用了100钱。《食雉》云:“雄雉曳修尾,惊飞向rì斜。……喧呼勇不顾,投网谁复嗟。百钱得一双,新味时所佳。烹煎杂鸡鹜,爪距漫槎牙。”
(6)考试舞弊:欧阳修曾抨击考试舞弊事件,他说:“窃闻近年举人公然怀挟文字,皆是小纸细书,抄节甚备。每写一本,笔工获钱三二十千。亦有十数人共敛钱一二百千,雇请一人,虚作举人名目,依例下家状,入科场,只令怀挟文字,入至试院,其程试则他人代作。事不败则赖其怀挟,共相传授。事败则不过扶出一人,既本非应举之人,虽败别无刑责,而坐获厚利。”(《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〈嘉祐二年正月知贡举〉》)抄写一本作弊用的、字迹工整的、蝇头小楷答题集(供考试夹带用),每册可获利30000~20000钱;冒名顶替入场考试,可获利100000~200000钱。表明考试舞弊存在一定的市场,替人作弊者愿意为高收益而铤而走险,请人作弊者的家庭也有较富裕的经济实力。
(7)城市生活中的常见消费:《东京梦华录》反映出当时京城的物价水平,好酒“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,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”,街头小吃大约10~20钱,盛小吃的餐具甚至还用上了“一等琉璃浅棱碗”。琉璃是一种低温玻璃,琉璃器皿在我国古代比较稀有,小吃使用琉璃制成的透明的玻璃碗,在北宋时应该属于较为高档的餐具。(表2)如果一rì三餐按小吃标准消费,那么一个游客每天最低饮食消费应为30~60钱。
铁器,每斤大约值80钱。天禧时,“嘉、邛二州所铸(铁)钱,贯二十五斤八两,铜钱一当小铁钱十兼用。后以铁重,多盗熔为器,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钱币》)
铜器,1两大约值50~100钱。熙宁时期,“销熔十钱得jīng铜一两,造作器用,获利五倍。”(《宋史#8226;食货#8226;钱币》)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(卷二百八十三)记载沈括云:“铜禁既开,销钱以为器者利至于十倍,则钱之在者几何其不为器也?臣以谓铜不禁,钱且尽,不独耗而已。”
战马,1匹大约值30000~25000钱。元丰元年癸未,广南西路经略司“乞选两江武勇峒丁,结成马社,人自买蛮马,每匹官给钱三万。如死,即买填,马主备三分之一,余令社内均出”。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百八十八)元丰六年,“提举河东路保甲王崇拯建议,……依麟府路和市为价,每匹官给钱二十五千,责令买及格马,依五年买足”。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三十九)
沉香,1两大约值700~1000钱。“沉香每两只支钱一百三十文。既不可买,即以等料配香户,下至僧道、乐人、画匠之类,无不及者。官中催买既急,香价遂致踊贵。每两多者一贯,下者七八百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百十)白纸及柿油蕉叶扇,每把价值10余钱。“太师文彦博言:‘北使见于紫宸殿,宴垂拱殿,左右内侍执用白纸及柿油蕉叶扇,率不直十余钱。’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三)
在高档酒楼消费,一顿饭可以花销10000钱以上。欧阳修在他的诗作中多次提及“万钱厨”:“都城百物贵新鲜,厥价难酬与珠比。金盘磊落何所荐,滑台拨醅如玉体。自惭窃食万钱厨,满口飘浮嗟病齿。”(《初食鸡头有感〈嘉祐六年〉》)“西风酒旗市,细雨ju花天。感事悲双鬓,包羞食万钱。”(《秋怀〈治平二年〉》)。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(卷九)揭露高官请客吃饭,一餐宴席之消费有时非常的惊人,他说:“蔡元长为相rì,置讲议司官吏数百人,俸给优异,费用不赀。一rì,集僚属会议,因留饮,命作蟹黄馒头。饮罢,吏略计其费,馒头一味为钱一千三百余缗。”
东京餐饮业,盛食物的餐具多是用白银制造的,甚至一桌白银质餐具的重量可达100~500两。《东京梦华录#8226;会仙酒楼#8226;民俗》云:“大抵都人风俗奢侈,度量稍宽,凡酒店中不问何人,止两人对坐饮酒,亦须用注碗一副,盘盏两副,果菜碟各五片,水菜碗三五只,即银近百两矣。虽一人独饮,碗遂亦用银盂之类。”“其正酒店户,见脚店三两次打酒,便敢借与三五百两银器。以至贫下人家,就店呼酒,亦用银器供送。有连夜饮者,次rì取之。诸jì馆只就店呼酒而已,银器供送,亦复如是。”如果需要某些特殊的服务,还要另外付钱:“更有百姓入酒肆,见子弟少年辈饮酒,近前小心供过,使令买物命jì,取送钱物之类,谓之‘闲汉’。又有向前换汤斟酒歌唱,或献果子香药之类,客散得钱,谓之‘厮波’。又有下等jì女,不呼自来,筵前歌唱,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,谓之‘礼客’,亦谓之‘打酒坐’。又有卖红sè或果实罗卜之类,不问酒客买与不买,散与坐客,然后得钱,谓之‘撒暂’。如此处处有之。”(《东京梦华录#8226;饮食果子》)需要注意的是,即便“贫下人家,就店呼酒,亦用银器供送”,说明收入较低的家庭,也有一定去餐馆消费的经济能力。
从表2可以看出,凡时鲜的农副产品都是比较值钱的。如:冬季黄河所产之鱼,每斤可接近100钱,已高出每斗大米的价格。“粗细果别如市店十文者”,说明一般的水果每斤大约值10钱左右。新鲜上市的“茄瓠之类”,每对可卖到3000~5000钱;菱角用荷叶包裹,“一裹”可卖到10钱。手工制品也是比较值钱的,“长水桶”每个可卖到1500钱。出门办事,若需要雇佣鞍马,每天的劳务费接近100钱。欧阳修在《风俗记第三》中专门介绍洛阳的一种名贵牡丹——姚黄,需要在前年秋天“立契买之”,来年chūn天根据契约,一手交货一手交钱。姚黄品种是不外传的,有钱人试图购买姚黄的“接头”,洛阳人则“以汤中蘸杀与之”,可卖5000~1000钱。
表2《东京梦华录》反映的物价水平
原文出处其岁时果瓜,蔬茹新上市,并茄瓠之类,新出每对可直三五十千,诸濩分争以贵价取之。卷之一#8226;大内
至朱雀门街西过桥,即投西大街,谓之曲院街,……此一店最是酒店上户,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,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。卷之二#8226;宣德楼前省府宫宇
梅家、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、鸡皮、腰肾、鸡碎,每个不过十五文。卷之二#8226;州桥夜市
其余小酒店,亦卖下酒,如煎鱼、鸭子、炒鸡免、煎燠肉、梅汁、血羹、粉羹之类。每分不过十五钱。卷之二#8226;饮食果子
梢桶如长水桶,面安靥口,每梢三斗许,一贯五百文。卷之三#8226;般载杂卖
诸门桥市井已开,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,叫饶骨头,间有灌肺及炒肺。酒店多点灯烛沽卖,每分不过二十文,并粥饭点心。卷之三#8226;天晓诸人入市寻常出街市干事,稍似路远倦行,逐坊巷桥市,自有假赁鞍马者,不过百钱。卷之四#8226;杂赁
吾辈入店,则用一等琉璃浅棱碗,谓之“碧碗”,亦谓之“造羹”,菜蔬jīng细,谓之“造齑”,每碗十文。卷之四#8226;食店
冬用即黄河诸远处客鱼来,谓之“车鱼”,每斤不上一百文。卷之四#8226;鱼行
惟周待诏瓠羹,贡余者一百二十文足一个,其粗细果别如市店十文者。卷之六#8226;十六rì
是月茄瓠初出上市,东华门争先供进,一对可直三五十千者。卷之八#8226;四月八rì
(小塑土偶)悉以雕木彩装栏座,或用红纱碧笼,或饰以金珠牙翠,有一对直数千者。卷之八#8226;七夕
鸡头上市,则梁门里李和家最盛……士庶买之,一裹十文,用小新荷叶包,糁以麝香,红小索儿系之。卷之八#8226;立秋
城市不同家庭的生活费用:建中靖国元年(1101)五月,苏轼由海南回到金陵(南京),为崇因禅院作《观世音菩萨颂(并引)》,其中以贫富二人举例:“其一大富,千金rì费。其一甚贫,百钱而已。”这两个人“皆乐檀施”,尽管富者与贫者每rì的消费水平相差10倍,但就“仁、义、勇、智”的慈善行而言,他们是等同而无差别的。由此也能看出当时的消费水平,贫者rì费是100钱。宋神宗元丰(1078~1085)时,苏轼谪居黄州,在《答秦太虚书》中谈到了rì用开支情况。他说:“初到黄(州),廪入既绝,人口不少,私甚忧之。但痛自节俭,rì用不得过百五十,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钱,断为三十块,挂屋梁上,平旦用画乂挑取一块,即藏去乂,仍以大竹筒别贮,用不尽者,以待宾客,此贾耘老法也。度囊中尚可支一岁有余,至时,别作经画,水到渠成,不须预虑。……所居对岸武昌,山水佳绝……又有潘生者,作酒店樊口,棹小舟径至店下,村酒亦自醇酽。柑橘椑柿极多,大芋长尺余,不减蜀中。外县米斗二十,有水路可致。羊肉如北方,猪、牛、獐、鹿如土,鱼、蟹不论钱。”此时苏轼囊中羞涩,“廪入既绝”,家用全靠所剩不多的积蓄,支出要jīng打细算,rì用150钱,月用4500钱。以此推断,当时月支出4500钱左右的家庭,生活水准大致处于偏下的消费水平。
苏轼曾有“其一大富,千金rì费。其一甚贫,百钱而已”的感叹,也就是说,富者与贫者的消费差距大致在10倍左右。如果富者每户每天平均消费1000钱,那么其消费水平大致相当“河南府河南、洛阳县令”的“月俸”数(30000钱),贫者每户每天平均消费100钱,每月大约需要支出3000钱,而中等人家每天平均消费若按支出500钱换算,每月需要支出15000钱,其消费水平大致相当“五千户已上”县令的“月俸”数。孟元老描绘东京说:“人烟浩穰,添十数万众不加多,减之不觉少。所谓花阵酒地,香山药海。别有幽坊小巷,燕馆歌楼,举之万数,不yù繁碎。”夜市则通宵达旦,“南通一巷,谓之‘界身’,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,屋宇雄壮,门面广阔,望之森然,每一交易,动即千万,骇人闻见。”根据东京的繁华景象,可推定上、中、下三等人户的比例关系是1∶1∶1,那么此时的京城,应该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家庭,已达到月支出15000钱以上的消费水平。笔者认为,在手工业、服务业极为发达的东京,月收入15000钱、达到中等人户的生活水准并不困难,如上所述,一个桶匠每月卖掉10个“长水桶”(不含税收),就不难实现这一目标。
对于城市中的贫困家庭与无业游民,当遇到非常时期,国家通常会给予一定的救济,譬如:哲宗元祐二年“乙酉,以大雪寒,赐诸军薪炭钱;再令开封府阅坊市贫民,以钱百万计口量老少给之。”“甲午,赐京师厢军诸司人及剩员薪炭钱,其癃老冻馁者,遣官即营中计口给之。畿县贫乏不能自存,及老幼疾病、乞丐之人,应给米豆,勿拘以令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七)元祐四年丁巳,“诏:‘孤遗给钱米:二十口以上,钱二十贯、米十石;七口以下,十贯、七石;五口以下,七贯、五石;三口以下,二贯、一石。’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百二十九)
综上所述,北宋时期粮食、绢布、食盐、茶叶、酒(曲)等生活必备品的价格的变化幅度或变化空间是:1斗米为40~100文(400文),1匹绢为1000~1500文,1匹布为150~300文(1360文),1斤盐为20~160文,1斤茶为15~917文,1斤酒曲为150~250文。城市消费月支出4500钱(4.5贯)左右的家庭,生活水准大致处于偏下的消费水平;月支出3000钱(3贯)以下的家庭,属于贫困家庭;月支出15000钱(15贯)以上的家庭,属于中等家庭;月支出30000钱(30贯)以上的家庭,属于富裕家庭。分析北宋晚期东京商品经济的繁荣景象,此时的京城,应该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家庭,消费能力达到了月支出15000钱(15贯)以上中等家庭的消费水平。
参考文献[1]苏辙集,中华书局,2004.[2]宋史#8226;食货志.[3]苏轼集.[4]宋史#8226;职官志.[5]元丰九域志.[6]沈括,梦溪笔谈.[7]续资治通鉴长编.[8]王安石集.[9]苏洵集.[10]孟元老,东京梦华录.[11]欧阳修集.[12]宋史#8226;苏轼传.[13]曾敏行,独醒杂志.[14]洪迈,容斋随笔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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